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安徽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宣城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请问下,未经同意盗取他人照片进行捏造p图进行侮辱,与当事人聊天辱骂后,将照片发布微博,并且每条微博账号都是辱骂内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还是有其他方面的问题,此外,微博平台对这种词汇头像监管不力导致个人信息散布是否也在期中要负责任?希望律师能尽快回答我的问题,提前致谢,祝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朱纪双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金的律师事务所
本律师团队创建于2012年,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律顾
帮助人数:128人 粉丝人数:801人
广东的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我们是佛山市特约专家律师
帮助人数:21742人 粉丝人数:24607人
本人有丰富的相关行业工作经验,致力于运用法律工具从根本架构上
帮助人数:390人 粉丝人数:1751人
任求学律师2002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本科,学士学位,从事
帮助人数:14261人 粉丝人数:1728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