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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平安普惠借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当我把签好的合同传给他们时,他们要我完成合同中最后一条规定:借款方需在本人账户存款一般为贷款金额20%-50%资金,银行验证完成半小时将款项下放到借款方账户上,当时他们说我只要账户内有借款额的20%资金验证,于是我达到了他们的要求,我问借款什么时候到账,他们说5-30分钟,过来时间他们又说要我补到50%才放款,当时他们已经把我账户的资金转离了我的账户,我就不同意,次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又盗刷了我账户内的余额,说我违反了合同,现在借款没放给我,我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也没退回,合同他们也解除,请问:他们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在QQ聊天中的记录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使用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李锋律师 广东-汕头 广东介福律师事务所
执业一十九年,已办理各类案件总计六百件以上,在行政案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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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沙沙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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