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汕头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我与平安普惠借款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当我把签好的合同传给他们时,他们要我完成合同中最后一条规定:借款方需在本人账户存款一般为贷款金额20%-50%资金,银行验证完成半小时将款项下放到借款方账户上,当时他们说我只要账户内有借款额的20%资金验证,于是我达到了他们的要求,我问借款什么时候到账,他们说5-30分钟,过来时间他们又说要我补到50%才放款,当时他们已经把我账户的资金转离了我的账户,我就不同意,次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又盗刷了我账户内的余额,说我违反了合同,现在借款没放给我,我银行账户内的资金也没退回,合同他们也解除,请问:他们这样的合同合法吗?在QQ聊天中的记录可以作为合同的补充使用吗?我现在该怎么办?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军队转业律师,中共党员,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及继承纠纷、交
帮助人数:249人 粉丝人数:2249人
赵峻,北京市炜衡(沈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
帮助人数:1330人 粉丝人数:4414人
帮助人数:4816人 粉丝人数:16446人
赵艳梅律师,是沈阳律协公司及投资并购委员会成员,亚洲风险与危
帮助人数:4093人 粉丝人数:12727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