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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债权债务1个月前

律师您好:
我是东宁市人。我在2013年6月借给了卢坤100万元,月利息2%用卢坤的个人股权作为抵押。利息辅到2014年4月,因经营形式不佳就停产了。(2017你因病死亡)
卢坤当时是东宁县融通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与张岩二人组建的公司。注册资金700万元。
因2013年10月公司将用固定资产抵押给银行贷款300万元。此款全部被张岩个人所用。至今未能偿还。
由于长期未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公司的固定资产无法收回,至今只能用租金换利息。
咨询律师。我的借款怎么做才能收回来。

1位律师回复

潘冰律师 黑龙江-牡丹江  黑龙江博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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