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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民间借贷纠纷,约定该笔费用使用期为三个月,月息三分,到期债务人不还则由担保人还清。六年期间债权人都未提起诉讼,担保人是否还有保证责任?

5位律师回复

张心儿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崇中律师事务所

耿磊律师 天津-蓟州区  天津云诺律师事务所

张子轩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

刘正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

韩新城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衡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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