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淄博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天津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宝坻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天津-宝坻区债权债务1个月前

民间借贷纠纷,约定该笔费用使用期为三个月,月息三分,到期债务人不还则由担保人还清。六年期间债权人都未提起诉讼,担保人是否还有保证责任?

查看张子轩律师的回答

张子轩律师 天津-和平区 北京大成(天津)律师事务所

  • 6年未起诉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担保人无需再还

    1个月前

  • 债权人称在此期间多次向债务人追索欠款呢?(担保人不知情),诉讼时效会不会中止或中断?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94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00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