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四川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南充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租房合同问题。乙方每年度到期前一个月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届时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拖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我是乙方 合同的签约时间下面写了转款卡号、转款卡主姓名,8月1号转款(下面这些卡号,8月1号转款为手写,我并未签字按手印)。 而合同上面的租赁期为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房租是8月26转款到账的 三个甲方,其中一个甲方说我违约 请问,我算违约吗?
蒋正华律师 四川-南充 四川蜀嘉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