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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两个儿子,父母给两儿子分家,,现在大儿子非要把全部家产占为己有,导致父母无法和平分家,父母可以不征求儿子们的意愿,自列协议吗?意思是愿意给哪个儿子哪里就给哪里,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成立吗?需要公正吗?
朱睿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尽自身最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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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工作8年之久,已经独立办案。办理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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