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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我是自己开的影楼,前台接待兼现金收取的人,我儿子突患脑溢血,她趁我们不能来影楼管理之机,冒充我们两口子签字,收款,占为己有,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刑法,国家的,集体的,公司的及其它单位,,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其它,,其它的具体含义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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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雪律师 辽宁-鞍山  辽宁仁锦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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