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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2017年借的40万给朋友,有提供夫妻共有的房产证。2018年5月25日办理的房产转移给女方,6月1日双方办理离婚,协议书上没有说明房产情况!催还未果,2018年10月正式作查封起诉,现在法院判还款,女方承担10万,男方承担30万及相关费用。女方积极还了10万,申请解封房产。我申请异议,执行男方的50%产权,法院不支持我的异议。求教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杨维松律师 广东-深圳 云德(深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