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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区房产纠纷1个月前

2010年我家老房子因为拆迁和开发商签订了拆迁安置协议,协议中写明我家回迁两套房分别是80平和60平,今年通知可以回迁但是之前签订的户型都没了,重新确认房号和面积,开发商给分配了两套分别是94平和84平的,并且过渡费也有五年没有发放过了,在原协议中规定2013年就可以回迁,但到今年才通知,并且协议中没有规定多出的面积如何计算,这两天开发商出台的计算办法是分阶计算总共需要支付约30万,请问这种办法合理吗,起诉开发商可以胜诉吗。

1位律师回复

陈忠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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