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福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福州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 仓山区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想问一下三个月前骑电动车和另一辆电动车蹭到了,但是并不知道是谁的过错。当天情况下便报了警,由于我方是年纪20几岁的年轻小伙,身手敏捷无伤痛。对方为以为50多岁大叔和一女儿,女儿当时轻微擦伤,大叔无明显伤害。后来当警察的面我方用几百块钱给对方说是私了,给女儿的擦伤费,对方也同意了。后来过了三四天对方大叔找上门说是小腿骨裂了,需要赔偿三到四千医药费,我们也照常付了4000多医药费,平时也带上鸡蛋牛奶去看望了。没想到今天对方约协商,却要我们赔付三个月的误工费,一个月6000。请问这种事情应该怎的处理?
郑晶晶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坤广律师事务所
毕业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
帮助人数:2138人 粉丝人数:4626人
余立宁,2001年5月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5年到宜昌发展
帮助人数:11703人 粉丝人数:38099人
周俊律师,中国律师协会和湖北省律师协会会员,现为湖北西陵律师
帮助人数:2502人 粉丝人数:22804人
法学硕士,曾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十余年。在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15人 粉丝人数:10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