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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您提出8种情况可拒交物业费,其中第4条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业主未收房之前就交纳物业费的行为,业主可坚决予以拒绝;和第5条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好像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没有明确?您的依据是什么?请给与指点,谢谢!

6位律师回复

王同柱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元贞律师事务所

胡文远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方义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

刘晴晴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金亚太(长丰)律师事务所

夏姣姣律师 安徽-合肥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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