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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劳动工伤1个月前

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您好,我的父亲是一名搬运工人,在公司搬运危险品货物的时候,硝酸桶触地爆裂,硝酸溅射到腿上,进行工作过程中公司并未提供任何防护措施,溅射过后就医,初步确认为三级烧伤,行动不便,伤口范围较大不可自行愈合,需要长期治疗或者手术,可能还会有后遗症。但公司只给予我父亲食宿,医疗,还有每日正常工资的百分之六十的补助,并无其他补偿,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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