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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一60周岁以上女性一直辱骂当事人,当事人先轻踹了对方一下,对方拿起砖头准备打当事人,结果当事人夺过砖头时不小心划破对方头皮,对方报案,当事人也垫付了两千元医药费,医院判定是轻微伤,协商时对方要求除开医药费另赔偿五千元,当事人不同意只答应给三千元,当事人母亲偷偷自己垫付两千元凑齐五千元给对方,当事人知晓后通过中间协商人拿回两千元,同时对方要求当事人医院再缴费,当事人不愿意,被派出所传唤,并说不答应医院续费和另外5000元赔偿就要拘留当事人,现在医院已经缴费明天协商,请问这种情况只能答应对方的赔偿要求吗,只伤到头皮,8000元的赔偿合理吗,当事人如果拒绝额外赔偿会被拘留吗,当事人可以起诉费用不合理吗
熊盛君律师 湖南-长沙 湖南天恒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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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热心为每一位委托人服务,办理刑事案件、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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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海森律师,1969年10月22日生,中共党员,中级总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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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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