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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午和下土

上海-闸北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关于继承问题:父亲有5个兄弟,三伯父在30多年前在香港去世,其没有结婚生子。当年在大陆购置了两处房产。作为三伯的遗产,1990年父亲写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没有公证,也无他人签字证明。但至今这两处房子还未分割清楚。现在父辈都不在了,房子要分给侄子辈,请问律师,我是否有继承的权利?谢谢!

2位律师回复

郭振乔律师 上海-黄浦区  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56"

41人收听

沈兰律师 上海-杨浦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60"

44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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