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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租了一个房子 月租是按照押一付三支付的,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又额外让我支付了2500元作为房子里的鱼缸等的保证金。现在距离我上次交房租为止我房子房租没有到期。截止日期是8月24日。6月4日已经通过微信告知房东房子不租了让他尽快找其他租户 并且我已打算支付六月份的整月房租。疫情期间房子不好出租没有租出去,原以为房东不会收7月份的房租了 没想到房东不止收七月份的房租 还说我违约一分钱都不退。想知道这种情况合理吗? 原本我额外支付的押金也不退给我
李胜双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细致;接待当事人耐心、周到;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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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承德市民主同盟盟员,承德市律师协会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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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前,曾有11年法院工作经验,熟知各阶段法律程序。执业后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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