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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租了一个房子 月租是按照押一付三支付的,租房子的时候房东又额外让我支付了2500元作为房子里的鱼缸等的保证金。现在距离我上次交房租为止我房子房租没有到期。截止日期是8月24日。6月4日已经通过微信告知房东房子不租了让他尽快找其他租户 并且我已打算支付六月份的整月房租。疫情期间房子不好出租没有租出去,原以为房东不会收7月份的房租了 没想到房东不止收七月份的房租 还说我违约一分钱都不退。想知道这种情况合理吗? 原本我额外支付的押金也不退给我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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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曾经在高校担任法学教师,教授《劳动法》、《经济法》等多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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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就读于澳门,毕业后回内地考取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专职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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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多年,代理多起民商事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为委托人争取到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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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仕发律师,执业于福建天岩律师事务所,擅长代理刑事辩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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