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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朋友在一工地干电焊工做,工资一天三佰伍,我在干到十多天时从架子上掉下来,选成双跟骨粉碎性骨折,老板出钱治病不到一个月出院。因为赔偿金问题,我伸请了劳动仲裁,我出据了工做卡,证人,证词和谈话录音,但劳动仲裁判定我们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老板的工程是从山东一工司转包来的,老板本人又没有任何资质,是属于违法分包。请问我该怎么办。
王俊策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明申律师事务所
刘艳敏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
李建军律师 辽宁-锦州 辽宁金钟律师事务所
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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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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