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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婚姻家庭1个月前

男女双方同居没有结婚证,同居时女方父母给女方29800元现金,家电及其他的生活用品,共计40000左右,男方给女方买了价值10000多元的金首饰,并提供了住房(房子是男方父母的名字)。现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女方要男方补70000元,怎么办?

2位律师回复

彭铖珍律师 湖北-恩施  湖北鹏恩律师事务所

蔡蕾律师 湖北-武汉  湖北楚义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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