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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山区公司法务1个月前

我是国有企业的一名基层干部,同时在本企业工龄21年,担任电商部主管8年,由于新老替换,老公司领导退休后,由新一任领导接替,至今半年多,期间我本人始终任劳任怨,工作上从不打马虎,也从无过错,突然有一天新领导找本人谈话,以企业经营变动为由,直接宣布免去我一切职务,只能享有普通职工的待遇,并且停发本人前期在任6个月期间的责任奖,我认为这样是非常不合理的,但又无从入手,不知如何是好,请有识之士能给予帮助,感谢!

4位律师回复

王文静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王倩律师 上海-静安区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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