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珠海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收到对方《律师函》,是关于我跟其丈夫存有关系期间所产生的购物、转账赔还款通知。,请问在未正式走民事诉讼流程前,对方可以提取资料证明我与其丈夫存有关系的行为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吗?另外期间发生的购物转账行为均属于共同财产行为?还是个人财产支配行为?对方如果能够精准搜集到以上收付信息?这行为违法吗?
余燕娜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韬策律师事务所
谢致晓律师 广东-湛江 广东展望律师事务所
韦杰文律师,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学院,法学功底扎实。毕业后曾长期
帮助人数:4343人 粉丝人数:7361人
广西璟益律师事务所,位于5A甲级写字楼前海人寿金融中心,是一
帮助人数:431人 粉丝人数:1878人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南宁市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
帮助人数:2809人 粉丝人数:5242人
法学学士,受聘政府及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有丰富法律知识及经验。
帮助人数:61人 粉丝人数:11935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