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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婚姻家庭1个月前

本人25岁,妻子23岁,两人于2015年在家以办酒席的方式结婚(现在也没有结婚证),两人在一起生活6年小孩5岁,现因两人感情出问题,决定离婚,而女方不愿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就以发信息的方式说离婚,不惜把男方的联系方式拉黑,请问男方可以不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事,可不可以通过法律将女方追回来双方在一起到相关部门离婚?

1位律师回复

刘小云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卓科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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