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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做代理生意,共同注册的营业执照,A自己偷偷又在原地址注册了一张营业执照,以独资人的名义提交给了母公司(事后我们过了很久才知道),经营利润由母公司直接打款到A个人名下。母公司收的保证金三人均摊,房租水电开销由三人均摊,有转账记录。利润三人均得。有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只是内容较多较繁琐。
现在A以个人名义,提出我和另外一个合伙人与其公司无任何关系,之前剩余利润,保证金,房租等所有共有财产一分不退。我与另外一个合伙人净身出户。
目前我任在经营代理,所产生的利润也任在其本人账户。我想咨询一下如何解决问题,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我目前发现他已经在转移财产了,将共同利润所购物资向自己家转移,共同利润所租经营场所对外转租。
目前我可提供大部分的转账记录,可提供当时三人办的营业执照,地址就是目前经营地址。可提供部分经营利润分配的聊天记录,可提供部分录音,就当时还承认的分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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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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