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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一家小公司上班,没有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在这里交过社保,发工资、报销等都是用支付宝转账。2020.6.5突然被辞退,公司完全没有提前通知,然后在公司被紧逼的情况下早上签订了停止合作关系协议,下午完成了工作中的交接,公司补贴了一个月的工资。平时发工资,钉钉报销等都是用法人支付宝来转账的,钉钉打卡的主体是第一个营销型公司:深圳市下一站生活用品有限公司。但因为我的主要工作是研发化妆品配方,所以公司有给我印了一张名片,以便用于对外的交流,名片上写的是另外两家化妆品公司:深圳市黑云杉芳香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去野外天然护肤品有限公司,三个公司的法人都是同一个且与支付宝账号名称一致,平时公司群里交流的记录也能证明是属于这三个公司的员工,特别是年初申请复工的一些资料。请问现在我与下一站生活用品有限签订了停止劳动合同协议,我还能申请仲裁吗?特别是与黑云杉芳香科技有限公司及去野外天然护肤品有限公司的仲裁?胜诉的概率有多大呢?
王刚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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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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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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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自家/主任(法律工作者),望江县杨湾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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