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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ne陈

安徽-合肥婚姻家庭1个月前

男方安徽合肥市人,女方户籍为江苏扬州市人,女方嫁到合肥市定居工作。。2010年结婚,2017年婚后买房,房款女方未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没有女方名字,也没有小孩的名字。现在因三观不合协议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房产? 婚后买车,车主为男方,车款由男方父母与女方父母共同出资,女方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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