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安徽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合肥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蜀山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男方安徽合肥市人,女方户籍为江苏扬州市人,女方嫁到合肥市定居工作。。2010年结婚,2017年婚后买房,房款女方未出,房产证上只有男方名字,没有女方名字,也没有小孩的名字。现在因三观不合协议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房产? 婚后买车,车主为男方,车款由男方父母与女方父母共同出资,女方是否可以分得部分房产?
李鹏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17人 粉丝人数:7634人
南京理工大学英语专业本科,金融专业硕士毕业。毕业后从事金融方
帮助人数:372人 粉丝人数:1709人
律所高级合伙人,执业年限20年,专业领域: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帮助人数:19740人 粉丝人数:22273人
专业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金融经济,公司法务,股权纠
帮助人数:6人 粉丝人数:882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