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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签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只看了房证,没看签合同人的身份证和房主身份证,中介也是故意隐瞒,在什么证件我都没有的情况下签了合同,后来发现签合同的不是房主本人,是委托代理人签的,房证名字是原房主,代理人说是他买的房子做过公正,后来发过来委托书全权委托代理人代办一切事务,中介说公正过的委托书,真假情况我也不知道,中介和代理人都有故意隐瞒的,如果我知道不是原房主签字我是不会签这个合同,现在我想撤销合同,要回押金2万元,想知道我有没有充分理由?未公正的房子委托代理人有权代签合同吗,我怀疑这个房子是中介赚差价的,请的托跟我们签合同。我有什么办法要回来押金,可不可以属于重大误解为理由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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