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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三年并生有一子 女方所接受的彩礼在女方父母手上没有用于我们两人的生活上 现在女方说感情不合要离婚 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吗?
许盛冬律师 江西-上饶 江西洪胜律师事务所
林圣和律所合伙人 江西-南昌 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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