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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准备离婚,我们有两套房子,每人名下一套,我名下的一套已经还完款,我老公名下的还在月供中,现在离婚,我们协商,两套房都给我,但是老公名下的房子还在月供,且月供金额不少,我老公的意思是,离婚后,这套房子他继续供,到时候协议里面注明房子给我就可以了,这种不更名的情况下,以后会有问题吗?
欧阳灏玮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各类合同和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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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承办的案件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当事人的利益在法律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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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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