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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4月12号我把我本人的一部车卖给二手车行的人,当时他给我转一万收车款,我也把车证件交给他,由于我的原因,我不能把车卖给他,他以此损失为由,让我支付3500违约金,不然报警说我诈骗,我想问,我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了吗?
黄有宁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司善律师事务所
执业7年,系长沙市律协保险委员会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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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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