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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二

广西-南宁综合1个月前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我4月12号我把我本人的一部车卖给二手车行的人,当时他给我转一万收车款,我也把车证件交给他,由于我的原因,我不能把车卖给他,他以此损失为由,让我支付3500违约金,不然报警说我诈骗,我想问,我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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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有宁律师 广西-南宁 广西司善律师事务所

  • 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买卖合同关系,由于你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构成违约。按照合同法你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赔偿。但你的行为并不构成诈骗。建议你和对方好好协商处理。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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