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四川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 达州行业交流法律咨询
【河南法院】[正阳县人民法院]张金凤,您好:周洋洋法官依法向您送达(2020)豫1724民初1408号相关文书。即还有1天即将超过签收期限,超期后将不能再签收,请点击下面的链接进行签收:http://222.143.21.166/susong51/pub/dzsd/message/messageSign.htm?p=86dfa0a0ecab823c0c41c46d572f9874。感谢您使用电子送达服务!
刘江律师 四川-达州 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代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