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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毕业生七月份参加工作,10月份离职,签订了解约合同。2020年五月份进入一家新的单位,新单位入职需要提交离职证明,但是原单位不予提供,他们的解释是毕业未满一年,按规定不能提供给个人,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陈玉刚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万惠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宸寰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19人 粉丝人数:300人
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帮助人数:17人 粉丝人数:6688人
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帮助人数:20人 粉丝人数:5810人
黄自家/主任(法律工作者),望江县杨湾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
帮助人数:130人 粉丝人数:7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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