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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8年年底买了一套loft公寓,合同定于2019年8月31日交付由于相关部门验收一直没通过,在2020年1月通知收房,但是收房时房子为木制的楼梯且未组装与合同约定钢制成品楼梯不符多次反应无果,上周去售楼处退房,开发商法务说房屋已经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验收无法退房,楼梯属于附属品是与合同不符但达不到合同退房的条件并且违约金只能付到1月份,我是否可以退房,如果退不了违约金应该算到什么时候?
赵常艳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
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擅长刑事案件的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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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届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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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律师,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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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黛璇律师,现为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国共产党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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