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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8年年底买了一套loft公寓,合同定于2019年8月31日交付由于相关部门验收一直没通过,在2020年1月通知收房,但是收房时房子为木制的楼梯且未组装与合同约定钢制成品楼梯不符多次反应无果,上周去售楼处退房,开发商法务说房屋已经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验收无法退房,楼梯属于附属品是与合同不符但达不到合同退房的条件并且违约金只能付到1月份,我是否可以退房,如果退不了违约金应该算到什么时候?
朱爱颖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13年,常年担任国企、私企法律顾问,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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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民商事领域,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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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7177503(微信同号)二级建造师、高级信息系统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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