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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8年年底买了一套loft公寓,合同定于2019年8月31日交付由于相关部门验收一直没通过,在2020年1月通知收房,但是收房时房子为木制的楼梯且未组装与合同约定钢制成品楼梯不符多次反应无果,上周去售楼处退房,开发商法务说房屋已经达到验收标准通过验收无法退房,楼梯属于附属品是与合同不符但达不到合同退房的条件并且违约金只能付到1月份,我是否可以退房,如果退不了违约金应该算到什么时候?
朱爱颖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巨东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0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曾在多所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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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广军律师,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现执业于北京中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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