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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带地下室,地下室在房产证上不体现,但是地下室是我一次性付全款。今天让我签一份协议变成长期转让使用权,这个长期没体现是多久。最后还有一句是这样写的,一方可以向甲方提出什么我忘了,前面都是乙方到最后一条变成一方了,是打错字还是有什么意思?
童志伟律师 安徽-合肥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吴强律师 安徽-亳州 安徽重信众合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天津大学法学院,后于辽宁盛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取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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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十多年从业经历。专注刑事辩护、建筑工程、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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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春媛,天津云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学硕士,天津市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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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商事及刑事领域执业多年,尤其擅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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