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自贡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广东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 江门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广东-江门房产纠纷1个月前

律师你好!我住在蓬江区灏景园二楼,楼之间有一个平台,平时是我在使用。我只是在上面种下花晾晾衣服,并没有破坏到楼宇的结构。但可能是楼宇质量的问题,楼下商铺反映平台漏水(现在楼房已经使用十五年,而且之前承建商也维修过两次了)。现在物管说我们当年购房时没有交维修基金的,而且保修期已过,所以要由我来承担维修费用。请问这合理合法吗?谢谢

1位律师回复

值得一听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98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