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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海南琼文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开始征地,我的3.76亩槟榔园被征用(该地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直耕作至今并持有“土地使用证”)。经多方调查取证,认为该地耕作史清楚、权属明确,同意于今年(2017年)7月12日发放征地补偿款。可是村民小组长却以村里另有一块争议地政府还未作处理为由拒绝签字,使得至今我们仍无法拿到这笔补偿款。我们曾多次找到村小组长及镇政府有关部门,要求他们依法行事。但问题仍未解决。这笔补偿款的发放也一施再拖。现在我该怎么办?
林超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建亚律师事务所
李松超律师 海南-海口 海南顺翔律师事务所
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2014年始在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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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承国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安徽定音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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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自家/主任(法律工作者),望江县杨湾法律服务所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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