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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一人发生争执,踹了他车门子一脚,他报警了,警察来了以后我们做了笔录,当时对方不同意调节,就走了,后来他同意调节,并收了维修的钱300元,警察不给撤案,这合理嘛?我还需要付法律责任吗?
郑飞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景博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司与股权法律事务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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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博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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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湖北省内最大专业律所,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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