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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刑事辩护1个月前

【公 安 函】涉案人XX,有效身份证号码:4****,涉案事由:银行信用卡拖欠,且通知本人后48小时内没有达成有效协商。案件移交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公安局正式通过审核,报案文书和拘捕函件已经发送,将于2020年4月16日下午3点被列入全国公安挂网在逃人员名单,限制出行,并由报案银行向法院提起公诉,请于48小时内回电提供有效接收法院传票的地址。如需协商或撤案请致电许主任:13786120450


收到这样的短信是真是假呀,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呢

6位律师回复

何阳律师 广东-深圳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 广东-深圳  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杨建濮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兆广律师事务所

李治炳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

金振朝律师 广东-深圳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保险拒赔律师 广东-深圳  秦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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