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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套房子原本出租,合同每年一签,今年是第二年,到18年2月底到期,17年8月我们决定卖房,告知租客,可赔付违约金收房,对方表示可配合看房,交易后再赔付违约金收房。房子在17年11月中旬成交,与租客约好11月底搬离,我们退押金,赔付违约金,另加1千的损伤(她说租房期间装了纱窗啥的),12月中旬对方找到房子后搬离,但要求我们另外再赔付找房中介费,搬家费等,产生矛盾,目前租客不肯退房,亦不肯付房租,该如何操作
王韵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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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杰,副主任,法律本科,党员,任支部书记。1995年从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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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刑事辩护、行政诉讼、各类经济合同纠纷、侵权赔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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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多年法律实践经验,擅长刑事辩护,代办取保候审,常年法律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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