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上海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八年前我由于健康原因在原单位办理了病退,依据与原单位签署的有关协议,原单位每月发给我相当于政府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病退工资,社保等照交。由于病退工资实在太低,我现在不得不在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另找工作,请问如果我找到了新单位的话,怎样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呢?我必须要先放弃原单位的利益吗?
如果我在外地找到了新单位,是否可以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而同时保住在原单位的利益呢?
另外与原单位的病退协议是否就可算作离职证明?
张涛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律师从业至今,先后承办过刑事、民事、商事以及涉外案件,在房地
帮助人数:1456人 粉丝人数:4247人
毕业于燕山大学,自1999年起从事法律工作,2014年起律师
帮助人数:23人 粉丝人数:872人
曹兴龙律师,潍坊市属优秀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共党员,中华律师协
帮助人数:1610人 粉丝人数:13265人
在公安、检察、律所三地工作过,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帮助人数:28人 粉丝人数:78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