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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南岸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我是一个孩子的母亲 女儿到外务工青年认识一个男人的两个人谈恋爱了 男方是离婚的 但没有孩子 我女儿未婚的谈恋爱的时候就男方说现在居住的房子是他的事是男方妈妈的房产、后来女儿怀孩子了 怀孕期间经常吵架、所以不愿意办理结婚登记、直到快生的时候.才得知现在住的房子是租的.男方因为没工作没赚钱其中还跟我女儿拿了十几万.骗她说是在深圳买了房子需要还贷款、现在孩子生了男方要求家里欠的房租和孩子的费用生活费用需要我女儿一人一半.声明一下.我女儿在怀孕期间男方一分钱检查费 生育费一分钱没出.现在两个人吵吵闹闹没办法过.这个孩子户口也是上我们女方家的.现在存在孩子到底跟女方还是男方.我们想自己抚养孩子.以为欺骗隐瞒导致孩子出生.我们该怎么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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