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辽宁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丹东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试用期工资是1600,转正工资是2200,试用期三个月过了,第四个月工资开了2200,公司领导以转正单没审核通过为由,在第五个月突然辞退劳动者,并且第五个月的工资要按实习期工资开。企业也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企业这种行为是否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满一个月后到被辞退前每个月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么?
赵岩律师 辽宁-锦州 辽宁一理律师事务所
顾雪微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浙江金奥律所优秀律师,擅长经济类、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婚姻家
帮助人数:1187人 粉丝人数:2693人
浙江振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浙江优秀公益律师,金华市优秀青年律
帮助人数:846人 粉丝人数:2537人
毕业于国内知名法学院,曾在国有大型企业500强公司任职多年,
帮助人数:854人 粉丝人数:3728人
帮助人数:118人 粉丝人数:167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