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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购买了商品房,购房时开发商和我们签订合同是楼前是商铺,小区已经入住,现在开发商要重新规划该地段,开发商已经协同自然资源局开始公示土地的修改规划,公示的是修改的商铺:有原来的5层降到2层,增加2栋25层高层!如此导致严重遮光!业主坚决反对!并且公示缺少:业主同意修改的三分之二的签字、日照分析、环评!请问我们反对可以阻开发商的维稳函,最后开发商和业主谁能胜诉?谢谢!
刘哲律师 辽宁-锦州 辽宁名崛律师事务所
赵常艳律师 辽宁-沈阳 辽宁华建律师事务所
陈焕君是广东知荣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长驻广州、韶关,擅长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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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法律科班毕业,先后服务于广州白云法院、广州铁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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