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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主

广东-广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100.00

离婚后,夫妻双方协议孩子由女方全权抚养和监护,男方在不影响孩子生活的情况下,可以探视孩子。现在女方再婚,考虑到孩子不是前夫所生,前夫也没有抚养费,不闻不问,现在女方希望给孩子重新组建一个健康的家庭环境,给孩子改姓,前夫不同意,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赢吗?

3位律师回复

常进海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

31"

57人收听

谢小平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

60"

76人收听

刘锋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36"

70人收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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