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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刑事辩护1个月前

买方以8.8元每公斤收购我家的葵花籽农产品,应为他资金周转先打下欠款条,验收无误后将产品拉走,后来说我的产品质量有问题要求以7.8元每公斤付货款,如果不愿意就让我拉走产品,应为以当时的行情已经产品掉价了,我拉走也卖不了多少钱了!然后他说不拉走又不愿意以7.8元卖给他,就给不了货款!这样是否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或者诈骗罪?

1位律师回复

胡小青律师 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新疆天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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