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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建设项目,原3人签订了按不同比例出资修建合伙协议,签订协议后各自打入了保证金,但到第一期缴费的前一天合伙人之一就宣布不来了,但自愿意承担前期的一切费用赔偿以避免后期发声其它费用。而另一个合伙人仅占15%现在也没按比例缴纳费用,目前是既然不缴费现又要要求把赔偿损失分分一半给他,否则就不在解除赔偿人的协议上签字,致使无法继续下一步工作的进行,我项目是有时间的,土地出让金不交齐要没收我前期保证金而且政府会收回土地,咨询下:1.损失赔偿是否可以分?如能分怎么分?2.本身就没按时按比例出资现在也不出资就想分损失是否他本身也违约?。3,我是否可以不按时按协议比例出资按退火处理?
杨馥蔓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
朱彦熹律师 重庆-沙坪坝区 重庆扬义师律师事务所
你好,我是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的刘洋律师,为您提供真挚、高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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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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