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疫情相关法律咨询 > 上海疫情相关法律咨询 > 杨浦区疫情相关法律咨询
您好,想咨询您一下,我们单位是做六休一月薪5000,今年由于疫情影响原本规定1月31号正常上班,延迟到2月10号正常上班,由于我们是服务行业工作性质原因单位要我们加班,1月31至2月10期间是3倍工资的,我正常加班了10天,现在结算工资的时候,单位只给了3000多的加班工资,说是5000月薪除以26天=192日薪乘以2倍=384乘以10天=3840的加班工资,这样结算是否合理呢?另外我们做六休一,多出的一天是不是要按照1.5倍或者2倍来结算呢?
吴艳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有泰律师事务所
专职企业法务,擅长诉讼程序。民商事,行政及刑事等程序。法律维
帮助人数:1630人 粉丝人数:2950人
顾竞择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多个领域的诉讼和仲裁
帮助人数:67人 粉丝人数:1563人
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从事法律专业多年,给省内外多家大型公
帮助人数:520人 粉丝人数:2779人
参与哈尔滨誉衡集团有限公司重整,为黑龙江省社会康复医院等多家
帮助人数:898人 粉丝人数:2298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